园区简介
赤峰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创建于2002年4月,同年12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3年8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全区重点扶持的20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之一。随着赤峰市中心城区西移北扩东进,拉大城市框架建设战略建设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壮大经济总量,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发展战略,2005年10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扩大开发区范围,将红山区清河路以东、南山以北、红山以南、红庙子镇与元宝山区交界以西约45平方公里范围纳入开发区管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赤峰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市级领导兼任管委会主任。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内土地、规划、建设及入区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行使市级审批权。|开发区规划建设面积45平方公里。现已引进企业28家,合同引进资金30多亿元。其中,投资规模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6家,投资规模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有4家。开发区共分三期建设,目前一、二、三期开发建设面积达到3.8平方公里,共实现道路、供水、供电、供暖、电信、排水、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即“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600万元。|开发区内以工业布局为主,目前已经形成医药、冶金、能源、电子信息、农畜产品、食品加工及高新技术等主导产业,是一个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的绿色园区。开发区一、二期有生化制药、精细化工、工艺美术、新型材料、农畜产品深加工、食品加工等产业。开发区三期重点发展载能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入驻开发区企业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包括用地、税收、规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 “七通一平” 工作。开发区实行“零干扰”管理模式,屏蔽一切非生产因素进入企业。区内企业仅对管委会负责,未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区内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审计、罚款、评比等。|赤峰市委、市政府授权管委会行使市级审批权,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直接办理入区企业开工、建设、投产等一切手续,为投资者提供快节奏、全方位的优质服务。